
1、申报:个人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行政审批事项→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受理:个人端系统直接上报即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受理并审核,请及时关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审核信息。
3、领证: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核通过后,注册证书发放至企业注册所在地区造价管理部门,企业需前往造价管理部门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前需提交本人两寸照片至造价管理部门),具体需咨询当地市级造价管理部门。
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初始注册有时间限制,有效期为一年,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需要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才可以申请初始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