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
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项目划分,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进行:(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②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4)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6)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宜按上述标准附录B采用。(7)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按上述标准附录C的规定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B是分部工程划分的原则;选项D、E是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