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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选题】

张、王、李、赵四位律师共同出资设立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过程中张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2万元,王、李2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债务18万元,则以上债务的责任承担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

张造成的债务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王、李、赵不承担责任

B

张造成的债务由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王、李、赵以其在合为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C

王、李2人造成的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王、李2人造成的债务由此2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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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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