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李四是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合伙人,李四因个人购买小汽车欠乙汽车专卖店3万元。乙汽车专卖店因与甲企业签订装修合同,欠甲企业装修款5万元,已到期。甲企业在向乙汽车专卖店催要款项时,乙汽车专卖店主张抵销李四欠其的3万元货款,甲企业汽车专卖店就债的清偿产生了分歧。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2020年)
乙汽车专卖店可以主张抵销李四欠其的3万元货款,向甲公司清偿剩余的2万元货款
乙汽车专卖店可以代位李四在甲企业中行使合伙人权利
乙汽车专卖店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四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用于清偿3万元货款
乙汽车专卖店可以自行接管李四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李四退出甲合伙企业
微信号:hqwxjg1006
扫描即表示同意《网站注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