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答题】
2021年7月1日,李某向王某借款以其所有的生产设备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7月15日,李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该生产设备出租给张某,租期3年,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7月30日,张某在正常使用该设备时,设备出现故障,无法工作,张某要求李某维修,但李某拒绝。张某遂自行维修,花掉维修费5万元。张某要求李某支付该笔维修费,未果。8月10日,李某电话通知张某该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随时解除,要求张某在15日内返还生产设备。张某拒绝返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对生产设备的抵押权是否已经有效设立?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支付维修费?简要说明理由。
(3)李某、张某的租赁合同是否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