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 > 2022-中会-经济法-第四章-善意取得

1.【多选题】

张某购得一套住房,但与李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将该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实际所有人为张某。后李某持房产证,擅自将该房屋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某,双方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丁某尚未付清全部价款。张某得知后,向丁某主张返还房屋,此时,丁某方得知该房并非李某所有。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

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丁某已知晓该房屋并非李某所有,不构成善意

B

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丁某尚未付清全部价款

C

丁某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为善意取得只适用于动产,不适用于不动产

D

张某有权主张丁某返还房屋,因为张某为该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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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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