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答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21年成立,其董事会目前有8名董事,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2名。
2024年5月,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周某、冯某、苏某和李某出席会议。董事谢某因病未能出席,并通过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其表决。董事陆某因故未能出席,并书面委托其助理代其表决。其余两位董事吴某、鲍某均未出席。
2024年8月,董事吴某突发疾病辞去董事职务。因此,甲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召开临时股东会。
2024年9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公告称将于2024年9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会。2024年9月16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A企业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临时提案,董事会于2024年9月17日通知了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会会议出席的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A企业是否有资格向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