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和周某共有一处不动产,各占1/5的份额。周某拟将其共有份额转让给吴某,周某将转让条件书面通知赵某和钱某,给赵某的通知中载明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为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给钱某的通知中未载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孙某因与钱某在一起与钱某同时得知转让条件,李某一直未得知周某共有份额转让事项。下列关于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孙某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为知道转让条件之日起15日
B
赵某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为通知送达之日起20日
C
钱某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为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D
李某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为共有份额权属转移之日起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