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 >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定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召开股东会,赵某持有甲公司2%的股份,于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甲公司董事会提交一份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1.【单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定于 2026 年 8 月 15 日召开股东会,赵某持有甲公司2%的股份,于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向甲公司董事会提交一份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赵某不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
B
赵某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不符合规定
C
赵某提出临时提案的方式不符合规定
D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赵某提案后 2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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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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