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答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20年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2×20年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1 90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100万元,具体构成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2)甲公司2×20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6 100万元。2×20年度相关交易或事项资料如下:
①年末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转回的坏账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年末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年末根据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4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④当年实际支付产品保修费用500万元,冲减前期确认的相关预计负债;当年又确认产品保修费用100万元,增加相关预计负债。根据税法规定,实际支付的产品保修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但预计的产品保修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3)2×20年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其计税基础如下:
单位:万元
(4)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的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会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2×20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
(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各项目2×20年年末的暂时性差异金额,计算结果填列在下表中。
单位:万元
(3)根据上述资料,逐笔编制甲公司2×20年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的会计分录。
(4)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2×20年所得税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