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涂料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1)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涂料取得含税销售额565万元;以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自产涂料,合同规定的不含税金额为300万元,当月按约定发货75%。(2)厂部办公楼装修,领用100桶自产涂料;另以150桶自产涂料换取原材料。上述涂料当月平均不含税售价200元/桶,最高不含税售价250元/桶。(3)提供原材料委托乙厂加工涂料,不含税材料成本100万元,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7万元(含代垫材料费用0.5万元)、增值税0.91万元。乙厂同类不含税售价128万元,乙厂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甲厂收回全部涂料后,当月销售9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16万元。(4)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新型环保涂料,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2万元。该新型环保涂料在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320克/升。其他相关资料:涂料消费税税率为4%。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61. 业务(1)甲厂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 32.00 B. 29.00
C. 34.60 D. 3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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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业务 (2) 甲厂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A. 0.23 B. 0.15 C. 0.25 D.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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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业务(3)乙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A. 4.44 B. 5.12 C. 4.28 D.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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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甲厂当月应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万元。(不含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A. 29.26 B. 33.94 C. 29.86 D. 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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