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6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
需要登录后才能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