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2017真题】
根据《合同法》,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A.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
B.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C.要约邀请是合同成立的必经过程
D.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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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A错误;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这种意思表示的内容往往不确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和相对人同意后受其约束的表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C错误;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