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①对乙公司投资,应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由: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且随时准备出售。②对丙公司投资应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理由:甲公司将债券计划持有至到期。③对丁公司的认股权证,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由:属于衍生金融工具。④对戊公司的投资,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理由:因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取得时未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限售期为3年。(2)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6000聽聽聽聽聽聽聽投资收益3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银行存款16030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3)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100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银行存款1000借:应收利息6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投资收益60借:银行存款6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应收利息60(4)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银行存款10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5)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150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银行存款1500借:其他综合收益 100聽聽聽聽聽聽聽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