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省直报名点4月12日至15日集中报名,以后每周四上午办理补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3日上午。各地报名时间由当地人事局自行确定。 2、领取准考证时间:报名时,省直报名点委托福州市鼓楼区邮局在现场办理准考证挂号邮寄手续。未办理准考证邮寄手续的,安排10月上旬至10月底,本人或委托他人凭报名受理单领取准考证。 各地领取准考证的时间由各报名点安排。 3、考试时间: 11月6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4、成绩公布时间:2006年1月底可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或信息台9616893700查询。 5、合格证书发放时间:2006年2月底,省直报名点每周一、三上午办理领证事宜;各地办理领证时间、地点,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经济初级证书,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 2、填涂一张报名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可见本手册。 3、考试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 三、报名条件: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位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5、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拟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通过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方能按正常条件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6、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考试专业和科目: 1、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分为中、初2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2、《经济基础知识》科目考试题量为105题,《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考试题量为100题。 3、初、中级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通过《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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