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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级经济法第四章重点内容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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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及征收范围

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现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
1、销售货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称销售应税劳务,是指在境内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是指进入中国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依法缴纳关税外,还缴纳增值税;
4、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法定行为;
5、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征收营业税;
6、兼营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7、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他项目主要有: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如邮票、明信片、首日封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
??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
??单独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
??缝纫业务等
二、增值税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三、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4%,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增值税销售额
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或承受应税劳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一切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2、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或: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3、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规定的扣除率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运费金额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按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按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增值税转型试点地区另有规定除外)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进口货物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
??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4、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进口的应税货物,按照组成计税 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或: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五、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1)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范围
税法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
(2)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
出口企业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退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退税率计算退(免)税。
(3)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六、增值税的减免与起征点

税法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等享受直接免税。销售免税货物或劳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
个人销售额未达到税法规定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的全额征税。

七、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按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2、增值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教材对增值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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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或者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相结合征收的一种税。

1、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消费税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

二、消费税税率

教材对消费税税率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代垫运费。

1、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实行复合计税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外购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的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四、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1、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的范围
教材对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的范围作出了具体规定。

2、出口应税消费品适用的退税率
出口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其退还消费税应按该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3、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依照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五、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品除外)均于销售时纳税,具体纳税义务时间因销售和结算方式有所不同。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除铂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纳税外,其他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报关进口人在报关进口时纳税,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消费税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教材对消费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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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营业税法律制度

一、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征收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

二、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营业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2、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三、营业税税率

营业税税率分为3%、5%和20%。

四、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税法规定对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中的一些特殊业务,可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原则和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五、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其按月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次)营业额100元。

六、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教材也对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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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征收范围

关税是指海关按照规定对进出国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分为进口税和出口税。
除特殊规定外,所有进口货物和少数出口货物均属于关税的征收范围。

二、关税纳税人

关税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

三、关税的税目和税率

关税的税目和税率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
关税税率分为进口关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和特别关税。其中进口关税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等。我国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出口关税税率也有暂定税率,暂定税率优先适用于出口税则中的出口关税税率。
特别关税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等。

四、关税的计税依据

除特殊货物外,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进口应税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货物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价款总额。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关税不计入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计算方法
从价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税计算方法
从量税是指以进(出)口货物的数量为计税依据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税计算方法
复合税是指对某种进出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关税计征方法。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滑准税计算方法
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货物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因此,对实行滑准税率的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仍同于从价税的计算方法。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六、关税的征收管理

教材对关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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