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业药师 > 执业药师行业动态 > 零售药店将实现电子监管 所有药品“见码必扫”

零售药店将实现电子监管 所有药品“见码必扫”

更新时间:2012-03-02 14:59:1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执业药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称,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零售药店电子监管的实施工作。

  药监局从2006年开始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至2012年2月底,已分三期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等纳入电子监管。已纳入电子监管药品涉及批准文号5.6万个。按照有关要求,剩余尚未纳入电子监管的药品制剂批准文号共计11.9万个,已入网药品制剂占全部药品制剂的32%。

  根据规划,有关部门将在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已实现电子监管的基础上,向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末端流通使用环节延伸。今年年底前,所有批发企业按规定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对所有赋码药品进行核注核销,做到“见码必扫”。零售药店电子监管方面,今年年底前完成西部12省份部分零售药店(共47595家)的电子监管实施工作;2013年年底前在总结零售药店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零售药店试点范围;2015年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零售药店电子监管的实施工作。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执业药师资格查询

执业药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执业药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