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建注〔2012〕5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人事考试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各地要按照《2012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并做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地务必于8月3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一式两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标准与监督处。
三、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4。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地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及评分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须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附件5)的规定进行。阅卷工作由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各地按试卷交接单(附件15)进行填报后,向阅卷点交接待评试卷,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或告其在指定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具体要求是:
报考类别 |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附件6、附件7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附件6、附件8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附件6、附件9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附件6、附件10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附件6、附件11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附件6、附件12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附件6、附件13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附件6、附件14 |
附件3:
注册 工程师 考试
2012年度试卷预订单
考试科目 |
报名 人数 |
考场数 |
试 卷 袋 数 | ||
30 份袋 |
25 份袋 |
5 份袋 | |||
基础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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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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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专业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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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专业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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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专业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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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专业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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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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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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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例考试(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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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例考试(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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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地点: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送达日期: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
附件4: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
1.一级 |
01.基础.一级结构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 2.专业.一级结构 |
3.专业考试(上) | ||
4.专业考试(下) | |||
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
2.二级 |
01.专业.二级结构 |
1.专业考试(上) |
2.专业考试(下) | |||
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1.基础 |
01.基础.岩土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岩土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11.注册电气 工程师(发输变电) |
1.基础 |
01.基础.发输变电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发输变电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12.注册电气 工程师(供配电) |
1.基础 |
01.基础.供配电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供配电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13.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
1.基础 |
01.基础.给水排水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给水排水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14.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
1.基础 |
01.基础.暖通空调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暖通空调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15.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动力) |
1.基础 |
01.基础.动力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动力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16.注册化工工程师 |
1.基础 |
01.基础.化工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化工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17.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1.基础 |
01.基础. 港口与航道工程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 港口与航道工程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78.注册环保工程师 |
1.基础 |
01.基础.环保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环保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77.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基础 |
01.基础.工程规划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工程规划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76.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
1.基础 |
01.基础.水工结构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水工结构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75.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基础 |
01.基础.工程地质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工程地质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74.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基础 |
01.基础.工程移民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工程移民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73.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基础 |
01.基础.水土保持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2.专业 |
01.专业.水土保持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附件11:(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12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程、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
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7.《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
8.《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
9.《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
10.《标准电压》GB156;
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
12.《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13.《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
1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
15.《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
16.《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
17.《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GB/T16434;
18.《同步电机励磁系统》GB/T7409.1~7409.3;
19.《电力变压器第一部分 总则》GB1094.1;
20.《电力变压器第二部分 温升》GB1094.2;
21.《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
22.《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T17468;
23.《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
24.《电信线路遭受强电线路危险影响的允许值》GB6830;
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12325
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
27.《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2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29.《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
3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
31.《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5153;
32.《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DL/T5186
33.《水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范》DL/T5164;
3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044;
35.《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5390 ;
36.《水力发电厂照明设计规范》DL/T5140;
37.《水利水电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DL5061;
38.《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DL5053;
39.《220~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5182;
40.《220~500kV变电所所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5155;
41.《35kV~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242
42.《330~750kV变电所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5014;
43.《变电所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056。
4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 ;
45.《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5352;
46.《水利水电工程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SL311;
47.《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5222;
48.《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DL583
49.《大型汽轮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DL/T843
50.《35~110kV无人值班变电所设计规范》DL/T5103;
5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DL/T5136;
52.《220~500kV变电所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149;
53.《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202
54.《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
5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 ;
56.《高压直流输电大地返回运行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224
57.《水力发电厂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技术导则》DL/T5090;
58.《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技术导则》DL/T5091;
59.《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545;
60.《220~500kV 紧凑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5217;
61.《高压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技术导则》DL436;
62.《光纤复合架空地线》DL/T832;
63.《输电线路对电信线路危险和干扰影响防护设计规程》DL5033;
64.《高压架空电线无线电干扰计算方法》DL/T691;
65.《电力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429;
66.《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5003;
67.《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5002;
68.《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DL/T5147;
69.《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325;
70.《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DL/T723;
7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
72.《35~220kV城市地下变电所设计规定》DL/T5216;
73.《隐极同步电机技术要求》GB/T7064;
74.《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SL321。
注:以上所有规程、规范以考试年度1月1日以前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
2012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考试
所使用的规程、规范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6.《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
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
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1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11.《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
12.《3kV~110kV高压配电装置》GB50060;
13.《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2;
14.《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50063;
15.《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18.《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19.《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
20.《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21.《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50227;
2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
2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
2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
25.《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
2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2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
28.《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
29.《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620;
30.《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
31.《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DL5222;
32.《严酷条件下户外场所电气设施》GB9089.1~9089.2;
33.《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12325
34.《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12326
35.《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
36.《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5543
37.《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17045;
38.《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
39.《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GB/T13870.1 (第一部分:常用部分) ;
40.《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GB/T13870.2 (第二部分:特殊情况) ;
41.《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
42.《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6158;
43.《建筑物电气装置》GB16895.21(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
44.《建筑物电气装置》GB16895.2(第4-42部分:安全防护-热效应保护);
45.《建筑物电气装置》GB16895.3(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
护联结导体);
46.《建筑物电气装置》GB16895.4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
备);
47.《建筑物的电气装置》GB16895.5(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3章:过电流保护);
48.《建筑物电气装置》GB16895.6(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章:布线系统);
49.《建筑物电气装置》GB16895.8(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6 节:狭窄的可导电场
所);
50.《建筑物电气装置》GB/T16895.9(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7节:数据处理设备用
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
51.《低压电气装置第4-44部分:安全防护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GB/T16895.10(第4部分:安全
防护第45章:欠电压保护);
52.《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18379;
53.《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50348;
5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5044;
55.《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50061
56.《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
注:以上所有规程、规范以考试年度1月1日以前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 生 须 知
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墨水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等非作答用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考生在试卷上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在规定的答案()内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老师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如:未在试卷上试题答案()内填写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仅在答案选项A、B、C、D处画“√”等情况,视为违规,该试题不予复评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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