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税务师 > 税务师备考资料 >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更新时间:2013-04-07 12:34:5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税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

   相关链接: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即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

  一、收入额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形式看,包括:①货币收入、②实物收入、③其他收入。

  1.实物收入:按收入时的市场价格折算成货币收入;

  2.无形资产收入:专门评估确定其价值后折算成货币收入;

  3.外国货币:按照取得收入的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市场汇率折算。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要两看:看主体、看标的,扣除项目有差异)

  (一)新建房地产的扣除项目的确定: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两方面内容。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三税一费",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5.财政部规定的其它扣除项目。

  三、评估价格的相关规定

  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的金额:

  (一)出售旧房及建筑物的;

  (二)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三)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四)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评估的市场交易价确定其实际成交价)

 

>>>报考指南

    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汇总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6月22-23日 

     更多信息访问:注册税务师频道   注册税务师论坛   注册税务师辅导试听

 

税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税务师资格查询

税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税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税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