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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公文写作技巧

更新时间:2013-05-06 20:47:4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3年秘书资格考试公文写作技巧

  上行文种的写法

  1、请示

  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一种上行文种。请示要坚持一文一事。即一份请示只能向上级请示批准一个问题,以便上级及时、专一地进行处理;请示的主送机关也只能是一个,不能多头请示。请示的内容由三部分构成:

  (1)开头部分写请示的缘由或背景,要求写得充分而又简明;

  (2)主体部分写请求的事项,要求写得实际、合理、明确、简要;

  (3)结尾部分写希望、要求,可以使用以下惯用语,如:“妥否,请批示”或“当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望予审批”或“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等。

  2、报告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时使用的一种文种。 报告与请示虽同属于上行文,但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

  (1)对上级要求不同。“报告”不要求上级批复;“请示”则要求上级批复。

  (2)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事中或事后行文;“请示”是事前行文。

  (3)文种性质不同。“报告”是陈述性的上行公文;“请示”是请求性的上行公文。

  (4)结尾用语不同。“报告”的结尾一般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等词语,有的干脆不用,报告事项完了,全文就结束;“请示”则一般用“可否(或妥否),请批示”,对上级要求十分肯定。

  报告的内涵决定了它在写作上的通用规则,就是人们通常所讲的“三段式”。“三段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模式,它必然由于不同的内容表现为多变状态:

  (1)情况――做法――问题(意见);

  (2)情况(做法)――问题――今后意见;

  (3)情况――原因(责任)――下步做法;

  (4)情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

  (5)情况――问题――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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