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

更新时间:2013-06-03 09:39:1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
   相关链接: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重点是清算条件

  【提示】区分“应当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总结

  1.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2.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汇总

    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通知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重点知识梳理汇总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教材变化汇总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汇总

 会计职称复习计划 考试用书书目   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难易程度解析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