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 > 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命题规律(62)

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命题规律(62)

更新时间:2013-07-05 14:54:4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3年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命题规律(62)

  201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专题一级建造师常见问题   

  命题点17市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应用

  1.投标阶段

  (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必须明确清单项目的设置情况,除明确说明各个清单项目的名称,还应阐释各个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工程内容,以保证清单项目设置的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没有遗漏,也没有重叠。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这也是工程量清单招标与定额招标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

  (3)工程量清单的表格格式是附属于项目设置和工程量计算的,为投标报价提供一个合适的计价平台,投标人可根据表格之间的逻辑联系和从属关系,在其指导下完成分部组合计价的过程。

  (4)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d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5)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d,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d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工程实施阶段

  (1)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

  (3)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6)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

  (8)分部分项工程量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命题点1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依据

  (1)必须遵守《合同法》、《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2)必须依据与承包方订立的合同条款执行,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3)合同订立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法律行为;项目负责人受承包方委托,具体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命题点19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遵守《合同法》规定的各项原则,组织施工合同的全面执行;合同管理包括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2)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洽商变更和记录,并应签字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依法及时处理。

  (4)依《合同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和解除工作。

  命题点20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1)实行分包的工程,应是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部分。

  (2)分包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

  1)依据总承包工程合同和有关规定,确定分包项目划分、分包模式、合同的形式、计价模式及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是编制招标文件的基础。

  2)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市场价格,相关定额及计价方法进行工程量及相应工程量费用计算。

  3)根据项目总工期的需求和工程实施总计划、各项目、各阶段的衔接要求,确定各分包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4)根据对工程技术、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的规定,确定分包项目执行的规范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总承包方对分包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5)一般施工合同均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三部分,招标文件应对专用条款中的主要内容做出实质性规定,使投标方能够做出正确的响应。

  (3)应经招投标程序选择合格分包方。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

  2013年一级建造师全程领跑套餐 抢先热招

  一级建造师百万奖学金申请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建造师资格查询

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建造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