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备考资料 >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更新时间:2014-07-04 09:30:1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建设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考点: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复习备考过程中参考。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1.服务性

  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

  工程监理企业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它不具有工程建设确定建设工程规模、标准、功能以及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它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

  2.科学性

  科学性是由建设工程监理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决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以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其投资目的为已任,力求在计划的目标内建成工程。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独立性

  《建筑法》明确指出,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公正、独立、自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

  按照独立性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文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等的规定实施监理;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在开展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正性

  公正性是社会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在开展建设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排除各种干扰,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特别是当两方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利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编辑推荐:

2015监理工程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2015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

2014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

限时特惠:2015监理工程师VIP套餐七折优惠!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章节知识点

监理工程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监理工程师资格查询

监理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监理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监理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