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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复习知识点:第12章

更新时间:2014-07-22 11:02:4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摘要 2014经济师《初级经济基础》复习点汇总,供备考2014初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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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税收基本制度

  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税收概念:

  税收是各国政府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

  税收的涵义: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对税收涵义的理解:

  1.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

  2.税收的征收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或者说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

  4.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移给国家的过程。

  5.从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看,国家以税收方式取得财政收入。

  税收的基本特征:

  税收的基本特征称为“税收三性”,即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第二节 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税制要素的含义:

  税制要素,即税收制度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

  纳税人:

  纳税人:指税法规定享有法定权利、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负税人: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与纳税人可能是合一的,也可能是分离的。在不存在税负转嫁(如所得税税种)的情况下,二者是合一的,在存在税负转嫁(如流转税税种)的情况下是分离的。

  课税对象:

  

  税率的概念:

  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每一单位课税对象所应纳税额的比例或标准,它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税率是税收的中心环节,在课税对象数额既定的条件下,税率的高低决定着税额的多少和税负的大小。

  税率的分类:

  (1)按税率表现形式,分为用绝对量表示的税率和用百分比规定的税率。

  ①用绝对量表示的税率:也称为定额税率或固定税率,即以数量、重量、面积等作为计税基数直接规定周定的税额。

  ②用百分比规定的税率:即以价值作为计税基数,按照课税对象的百分比来确定的税率。

  按照税率与课税对象的变动关系,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累退税率。

  A.比例税率:对同一课税对象按一个百分比的税率课税。一般适用于对商品劳务的课税。其特点是计算简便,征收效率高,是我国最广泛的一种税率形式。但它有悖于量能纳税原则。

  B.累进税率:按照课税对象数额大小,分为若干个不同的征税对象,并规定相应的由低到高的税率。

  累进税率一般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累进税率的优点是税负公平,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缺点是计算较复杂。

  累进税率又可以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全部应税数额都适用于相应的最高等级的税率课税。

  超额累进税率:一定数量的课税对象可同时适用几个等级部分的税率。

  C.累退税率:是指当课税对象数额增加时,税率反而逐级递减的税率。实践中并无真正的累退税率。

  (2)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①边际税率:指在超额累进税率情况下对计税基数各级次的增加部分所适用的税率,或最后一个单位的税基所适应的税率。

  ②平均税率:全部税额与收入之间的比率,亦称平均负担率。

  (3)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①名义税率:税法所规定的税率。

  ②实际税率:税收的实际负担率。

  (4)零税率与负税率

  ①零税率: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形式,表明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缴纳税款。

  ②负税率: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抵于某一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纳税环节:

  税法规定的一种商品或劳务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

  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期限。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加成和减免:

  1.附加和加成

  附加和加成属于加重纳税人负担的一种措施。附加即附加税,是与正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2.减免税

  减免税属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一种措施。

  3.起征点和免征额

  起征点和免征额实质上属于免税的特殊形式。

  (1)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时应达到的一定数额。

  (2)免征额: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

  4.出口退税

  税收的分类:

  世界各国的税种一般分为六类: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社会保障税类、财产税类、关税类、其他税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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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流转税类

  流转税的含义和特点:

  流转税,亦称商品税,指所有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流转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

  流转税的特点:

  1.课征普遍。对商品和非商品流转额课税是最具普遍性的税收。

  2.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交易额为计税依据。

  3.除少数税种或税目实行定额税率外,流转税普遍实行比例税率,计算简单,便于征收管理。

  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商品和非商品征收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是我国收入规模最大的税种。

  

  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从1994年开始征收。

  

  第四节 所得税类

  所得税类的含义及课税特点:

  1.所得税类是对所有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

  2.所得课税的特点:

  (1)税负相对比较公平。

  (2)所得税类一般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税负也不易转嫁。

  (3)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种。居民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课税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课税项目为11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等。

  3.税率

  根据所得类别的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4.计税方法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第五节 财产税类

  财产税类:

  财产税类是对所有以财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财产税的优点

  1.符合税收的纳税能力原则。

  2.课税对象是财产价值,税源比较充分,且相对稳定。

  3.财产税具有收入分配的功能。

  4.属于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

  (二)财产税的缺点

  1.税收负担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2.收入弹性较小,变动困难。

  3.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时期,课征财产税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的形成可能带来障碍。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财产税类的税种: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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