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监理师备考资料 > 2015年公路监理师《合同理论》担保的概念和特征考点

2015年公路监理师《合同理论》担保的概念和特征考点

更新时间:2015-08-20 14:33:2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2收藏18
摘要   【摘要】为帮助考生更有效的备考2015年公路监理师考试,环球网校为考生们编辑整理了"2015年公路监理师《合同理论》担保的概念和特征考点",本文主要阐述了担保的概念和特征的知识点内容,供各位公路监理师的

  【摘要】为帮助考生更有效的备考2015年公路监理师考试,环球网校为考生们编辑整理了"2015年公路监理师《合同理论》担保的概念和特征考点",本文主要阐述了担保的概念和特征的知识点内容,供各位公路监理师的考生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备考公路监理师有所帮助!

  特别推荐:2015年公路监理师《合同管理》考点知识汇总

  担保的概念和特征

  1、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而采取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保护措施。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2、担保的特征

  1) 合同担保以保障被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设立担保法律关系可使债权人产生安全感,对实现债权有信心,保障债权人在未受损失前即可确保其权益的实现,也使担保人(第三人)监督和促使债务人(被担保人)切实履行合同,使债务人在物质和精神双重压力下切实履约。因为担保一经设立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另一方就有权请求履行合同担保的义务。

  2) 合同的担保是法律行为。担保的设定采取法定性和自愿性相结合,如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等适用法定留置的形式,工农副产品购销、建筑勘察设计、加工承揽合同等依法给付定金,借款合同一般要有抵押物作担保,但具体内容有待双方合意等。

  3) 担保合同是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合同担保所产生的担保合同法律关系和其他担保法律关系,从属于被担保合同。担保法律关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主合同终止时也随之终止,主合同转移时也随之转移,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如主合同顺利履行,从合同不用实际履行;当主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担保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编辑推荐:

  全国公路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介绍

  2015年公路监理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公路监理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公路监理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公路监理师资格查询

公路监理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公路监理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