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发布: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望各位造价工程师周知。
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省住建厅决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初审)、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工作分别移交至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协会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省住建厅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办理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按照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协会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轻工大厦2402室
电 话:0451-53629467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1号
电 话:0451-8230357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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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师的名义执业。环球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第一时间整理 发布造价工程师注册查询相关资讯,包含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等。本文为:黑龙江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希望准造价工程师们及时领取注册证书。
造价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单位代领: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人身份证原件。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免冠证件照片若干张。
准考证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
毕业证书原件;
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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