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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规范网络表达

更新时间:2017-10-30 15:04:0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3收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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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在公务员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因此考生们要对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下面本文就盘点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规范网络表达,希望考生能学习掌握。  【背景资料】 

  【摘要】在公务员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因此考生们要对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下面本文就盘点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规范网络表达,希望考生能学习掌握。

  【背景资料】

  2017年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9月7日,再次出台《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这四项规定是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出台的配套规定,为进一步落实跟帖评论实名制、打击非法网络公关、规范网络社区经营活动、公众平台和互联网群组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说明我国对于网络表达的规范不断趋于精细,对相关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明晰。

  【原因分析】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语言一方面丰富了汉语的表现力和创造力,直观简洁且趣味的表达令人喜闻乐见;另一方面,缺乏规范意识的表达可能导致乱象丛生,不良信息的泛滥更是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蒙上了阴影。不文明甚至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网络表达主要包括情绪性谩骂、暴力性中伤、非正式用语、粗鄙化表达、侮辱诽谤等。它破坏了交际表达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道德风气,甚至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温床”。这些乱象最为集中发生的场合是在群组、跟帖、评论、弹幕中。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实现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是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原则。

  【网络表达的特点】

  网络表达具有即时性,内容海量,难以筛选,防不胜防,危害隐蔽,影响深远等特点。条块分割的监管体制与扁平化的网络空间之间存在张力,现有的整治模式和管控模式,难以有效应对浩瀚的网络信息的即时传播;网络语言传播具有裂变式、碎片化和多样化的特点,许可性和强制性手段能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我们必须认识到,人民群众的表达权受到宪法保护,对网络表达的法律规制,决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严越好,更不是面面俱到。既要推动网络表达的繁荣发展,又要重视其规范,两种价值如何权衡,考验着立法者和管理者的智慧。必须充分考虑到网络语言的生成和传播规律,保持一定的谦抑态度,留有足够的弹性空间,给快速演进和创新的互联网保持新的可能性,在发挥传统监管的优势基础上创新法律规制体系。

  【意义】

  规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网络发帖、跟帖是网民在网上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互动交流、舆论监督的重要方式,大多数网民在发帖跟帖时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理性客观,但也有少数网民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传播网络谣言、散布污言秽语、恶意攻击他人,扰乱信息传播秩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侵犯他人权利。每一个网民都是有毒有害信息、人身攻击言论的潜在受害者,要求网民实名发帖、跟帖,可以做到网络空间安全清朗、跟帖评论健康有序,最终目的是保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广大网民应大力拥护和积极支持。

  规范是为了更愉快地聊天。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网民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但网民的言论自由有底线。网民在网络平台描述事件、表达意志时,要坚守“七条底线”,每一条都要遵守,每一条都不能逾越。言论逾越底线,就要付出相应代价。不论是划定“七条底线”,还是要求实名发帖跟帖,出发点和立脚点都是保护网民权益。网民在“七条底线”内实名发帖跟帖,虽然不能任性而为,但完全可以愉快聊天。因为只有在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生态下聊天,才会让人产生愉悦感。只要网民遵守底线,完全不必顾虑实名发帖跟帖,想表达意见就大胆表达,想舆论监督维权就放心监督,没人不让说话,也没人敢打击报复。

  规范是为了更有力地担当。一个有担当的网民,崇尚道德、坚守良知、弘扬正义。一个有温度的帖子,可以发挥出巨大的正能量,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让国家更强盛、社会更和谐、生活更美好。网民在发帖跟帖时恪守底线、依法文明,让自己的每一个帖子都带有温度,利国利人又利己。做一个传递正能量的有担当网民,发挥自己的价值,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只要能够做到不发布并积极举报有毒有害信息,文明评论、理性跟帖、善意回帖,就是一个传递正能量的有担当网民,很容易做到。

  【参考对策】

  一是整合法律规制体制。这需要打破部门藩篱,促进各主体协同合作规制,包括监管部门之间及其与行业、企业和公众,实现政府主导下的多中心治理。监管部门间要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并将其制度化和法制化;要发挥网络媒体平台的节点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兼容性的组织架构,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网站的激励机制和自律机制。

  二是及时回应现实需求。法律具有天然的滞后性,对即时性极强的网络表达难免出现空白,因而对网络表达的规制不能完全依赖高位阶的法律,而要充分发挥相对灵活的政府监管部门的作用,从被动式、合规性监管转变为主动式、包容性监管。一方面,可以出台前瞻性和激励性措施,主动引导正当、理性的网络表达行为,调动网络参与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应对网络新语及时发现、掌握和纠正,适时介入,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运用在刀刃上。

  三是创新法律规制手段。这需要以网络规律为中心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以管用和可行的标准,编制严密的规制体系,重视受规制者的自我规制。其中,要多运用柔性监管手段,重视负面清单的建设,总结实践经验,多采用技术性标准规制、程序型规制、信息型规制、商谈型规制和绩效标准规制等手段。此外,网络表达乱象治理并非一刀切,应基于类型化进行区别化规制,如有的可以归为侵权行为,有的应受行政管制,有的则应由刑法规制,等等。

  【文章素材】

  【精彩标题示例】

  “自由发声”需要理智更需要法治

  【精彩开头示例】

  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发表意见、表达见解,甚至人人都可以成为意见领袖。显然,跟帖评论就是群众在网上发表意见、表达观点、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理性的跟帖评论对于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都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非理性的跟帖评论也在扰乱着信息传播秩序、破坏网络舆论生态。遗憾的是,当前诸多非理性的跟帖评论乱象正充斥着网络空间。广大网民对此早已深恶痛绝,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整治,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朗。

  【精彩结尾示例】

  网络平台无声胜有声,“自由发声”需要理智更需要法治,只有“风清气正”网络环境,才能让真正的“自由之声”响彻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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