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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前冲刺试题三

更新时间:2017-09-26 10:56:3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32收藏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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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于11月11日至12日举行,环球网校小编为考生掌握机考模拟试题特准备了考试试题“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前冲刺试题三”本文为涉税服务实务的试题,希望大家认真对待考前模拟试题,掌握必考知识点,更多资料及试题敬请关注环球网校税务师考试频道!

  《涉税服务实务》考前冲刺试题:简答题

  简答题

  1、绿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公司)是一家集室内空气加湿、净化、新风换气为一体的人工环境工程公司。(1)随着人们对室内环境的关注提高,绿都公司决定研发净化、防霾、加湿、换气为一体的高端设备,该研发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了筹措研发资金,2016年1月1日,向其股东新能公司借款5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8%,期限1年;向无关联自然人张某借款200万元,年利率10%,期限1年。上述借款均签订借款合同,利息按年支付。

  (2)2016年当年新型空气净化器研发成功并上市销售,首批产品销售1万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年底向关联企业销售相同型号产品1500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万元,并按此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已知:绿都公司、新能公司均为非金融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6%。绿都公司实际税负高于新能公司。绿都公司2016年平均所有者权益金额为1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50万元,未分配利润-150万元。201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的人民币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

  <1> 、针对上述企业关联方借款,分析2016年12月31日绿都公司支付新能公司的债务利息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

  企业向其关联方的借款,同时受到借款本金的制约和利率的制约。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在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和规定的关联方借款税前扣除的比例之内的部分可以扣除。

  本金制约:不得税前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关联债资比例=(5000×12)÷(1100×12)=4.55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5000×6%×(1-2÷4.55)=168(万元)

  利率制约: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5000×(8%-6%)=100(万元)

  合计不可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168+100=268(万元)

  可以扣除的支付给新能公司的债务利息为132万元(5000×8%-268)。

  或者可以用简易方法计算:可以扣除的支付给新能公司的债务利息=1100×2×6%=132(万元)

  <2> 、针对上述向自然人的借款,判断2016年12月31日绿都公司支付给张某的债务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向张某的借款,税前可以扣除的债务利息为12万元(200×6%),实际支付的利息为20万元(200×10%),超过的8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理由:根据规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允许扣除。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①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②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3> 、2017年6月15日,主管税务机关在日常审查中发现了绿都公司2016年末的关联销售业务,并启动反避税调查,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调整补征了企业的所得税税款,计算其具体的补税金额。

  【正确答案】

  销售给非关联企业的单价=8000÷10000=0.8(万元)

  销售给关联企业的单价=600÷1500=0.4(万元)

  根据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税务机关可以比照8000元/件的价格调整其销售给关联企业的销售价格,向关联企业销售额=1500×0.8=1200(万元)

  企业少申报=1200-600=600(万元)

  应补征所得税=600×25%=150(万元)

  <4> 、绿都公司6月20日按要求补缴了所得税税款,对绿都公司上述关联交易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时,是否需要加收利息、滞纳金和罚款。如需计算,请计算出具体金额。(单位:万元)

  【正确答案】

  税务机关采用转让定价调整进行反避税管理时,除了应当补征税款外,还应按规定加收利息,但无需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应加收利息=150×(6%+5%)÷365×20=0.9(万元)

  【提示】加收利息:按照应当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按日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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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某企业位于某市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初税务机关对其上一年度纳税情况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1)所属某仓库多提折旧100000元;

  (2)7月为本企业基建工程购入材料2340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3)将自产的一批货物直接捐赠给职工子弟学校,价值120000元,成本为85000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20000

  贷:库存商品 120000

  问题:

  <1> 、分别指出上述处理对企业相关税费的影响。

  【正确答案】

  业务1中,所属某仓库多提折旧100000元,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100000元,企业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00×25%=25000(元)

  业务2中,企业外购材料用于基建工程,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的40%的部分,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转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第二年再进行抵扣。企业需要转出进项税额13600元,需要补缴增值税。同时需要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业务3中,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20000×17%=20400(元),企业需要补缴增值税。同时需要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自产货物捐赠,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计算企业所得税,同时,该捐赠不属于公益捐赠,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作出相应的调账分录。

  【正确答案】

  业务1的调账分录为:

  借:累计折旧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业务2中的调整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36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3600

  业务3中的调整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3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6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0400

  后续处理: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4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4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38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020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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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发生部分业务如下:

  (1)收取当月的固定电话通话费用800万元。

  (2)公司常年开展预存话费奖励积分的活动,预存1元话费,奖励积分1分,每100积分可兑换1元话费,另外也可以根据积分情况兑换不同礼品。当月合计收到预存话费1500万元。

  (3)本月及以前月份预存手机话费的实际通话及服务费用本月发生额为1200万元。其中通话费用1000万元;短信、彩信等增值电信服务费200万元。

  (4)本月客户用积分兑换的通话服务金额为50万元。

  (5)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接受捐款服务,收到全部捐款600万元,按协议公司将594万元的捐款支付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金额均为含税价。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 、分析计算电信公司收取的固定电话通话费用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收取当月固定电话的通话费用属于基础电信服务收入,按11%的增值税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00÷(1+11%)×11%=792792.79(元)

  <2> 、预存话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请说明理由。如需要,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虽然收到预存话费,但尚未提供应税服务,因此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无需缴纳增值税。

  <3> 、分析计算预存话费实际使用时应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本月实际发生的手机预存话费收入,区分为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00÷(1+11%)×11%+2000000÷(1+6%)×6%=1104198.54(元)

  <4> 、积分兑换通话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请说明理由。如需要,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5> 、分析计算公司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接受捐款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请说明理由。如需要,请计算其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00-5940000)÷(1+6%)×6%=3396.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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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6年5月8日,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一处房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10万元。该房产购入后专用于职工福利部门使用,预计使用年限20年,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无残值。2017年1月,为了扩大公司产能,甲公司将上述房产改变用途,用作生产部门使用。

  要求:

  <1> 、针对上述业务,分别作出甲公司增值税相关的会计核算分录(单位:元)

  【正确答案】

  (1)2016年5月:

  借:固定资产     11100000

  贷:银行存款     11100000

  2017年2月:不动产净值率=[11100000-11100000÷(20×12)×8]÷11100000=96.67%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100000×96.67%=106337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38022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25348

  贷:固定资产               1063370

  5、某企业2017年签订如下合同(下列合同金额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1)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年报审计合同,审计费为12万元。(2)与国外某公司签订一份受让期五年的专利技术合同,技术转让费按此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2%收取,每年分别在6月和12月结算。(3)与国内甲公司签订委托定制产品合同,约定产品生产的原材料由受托方甲公司提供,合同只约定定制产品总金额40万元,未分别载明提供的材料款和加工费。(4)与供电部门签订一份供电合同,合同约定按实际供电数量和金额按月结算电费。(5)与某材料供应商签订一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0万元;次月因生产计划变化,经与供应商协商减少采购数量,签订一份补充合同,合同金额修改为50万元。(6)与银行签订一份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最高贷款限额为5000万元,每次在限额内借款时,按实际借款金额另行签订借款合同。(7)以500万元取得一宗土地用于建造厂房,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问题:

  请分别说明该企业签订的上述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若缴纳,则简述计算缴纳印花税时的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目。

  【正确答案】

  (1)不缴纳印花税。

  (2)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的金额,但是本题中合同无法确定计税金额,暂按5元贴花,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3)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40万元,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加工定做合同,若合同未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则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适用“加工承揽合同”税目。

  (4)不缴纳印花税。

  (5)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60万元,因为合同金额减少,多贴印花的,不得申请退税或抵扣;适用“购销合同”税目。

  (6)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5000万元,因为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规定最高限额,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适用“借款合同”税目。按实际借款金额另行签订借款合同还需按实际金额再行贴花。

  (7)要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为500万元;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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