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造价工程师 > 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工程计量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工程计量

更新时间:2018-12-19 16:23:3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6收藏6

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整理分享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工程计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计量

一、 原则

(1)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2)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二、范围和依据

(1) 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所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费用支付项目,如费用索赔、各种预付款、价格调整和违约金等,

(2) 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合同图纸;工程变更指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质量合格保证书等。

三、 工程计量的方法

工程计量可选择月或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通常区分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规定不同的计量方法,成本加酬金合同按照单机合同的计量规定进行计量。

1. 单价合同计量

(1)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

(2) 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3) 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

(4) 承包人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工程量后,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派人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告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

2. 总价合同计量: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的最终结算工程量。

习题:工程计量的依据一般有( )。

A.质量合格证书

B.工程量清单前言

C.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

D.设计图纸

E.施工图纸

答案:ABCD

一级造价工程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查询

一级造价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造价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一级造价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