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第一节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更新时间:2018-04-26 09:20:52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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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于5月12日进行,现距离考试还有15天时间,为最后冲刺阶段,环球网校希望考生掌握考点特发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第一节房产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房产税法律制度内容,以帮助大家查漏补缺
一、房产税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三、房产税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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