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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更新时间:2018-06-16 07:35: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5收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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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注册会计师基础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学习时将合同法律制度考点掌握,没有辛勤的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广大考生加油!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适用: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不适用: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行政关系,劳动关系

【例题·多选题】下列协议中受《合同法》调整的有( )。

A.老张和老李订立的房屋租赁协议

B.老王和老丁订立的收养协议

C.老辛和老袁订立的离婚协议

D.老赵和老孙订立的代持协议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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