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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五章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更新时间:2018-08-15 09:24:4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60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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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五章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五章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 每次(月) 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 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20%

(2) 每次(月) 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 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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