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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更新时间:2018-08-20 09:26:3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4收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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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第六章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六章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知识点。
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一、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

7.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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