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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中医执业人员开办诊所——敦煌市贯彻甘肃省中医药发展战略

更新时间:2018-09-25 09:30:2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7收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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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甘政发〔2017〕55号)和《酒泉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8〕9号),推动敦煌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敦煌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敦煌市贯彻甘肃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敦政办发〔2018〕4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敦煌市贯彻甘肃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敦煌市贯彻甘肃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甘政发〔2017〕55号)和《酒泉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酒政办发〔2018〕9号),推动敦煌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每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不少于1.2张,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凝聚一批技术过硬、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数达到0.81人以上,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0.6名。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制度更加健全。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一支以名中医为骨干,中医类别医师为主体,乡村医生、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为补充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提升;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敦煌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 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到2020年,综合医院独立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各西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和中医妇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85%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配备必要的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

2. 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落实医疗核心制度、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提高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开展中医药专科联盟建设和敦煌市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力争“十三五”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治和综合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责任单位:卫计局)

3. 促进中西医结合。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联合攻关,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儿科、急诊、ICU、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西医薄弱科室建设。加强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建设“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巩固“挂牌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果,在综合医院扶持建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允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执业活动中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现代科学技术方法。(责任单位:卫计局)

4. 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民族医疗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医院和诊所。扶持建设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监局)

5. 鼓励社会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对举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管理。大力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监局)

6. 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云平台建设,建立基层中医药人员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的信息化系统。大力推广使用“智慧中医”开展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卫计局、食药监局、工信局)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7. 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注重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在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或治未病科,开展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规范的中医治未病服务。落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开展中医健康干预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责任单位:卫计局、工商局)

8. 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鼓励科研、医疗机构,发挥人才支撑优势,充分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研发一批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保健器械器材。(责任单位:卫计局、教育局、科技局、食药监局)

9.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开通养老机构与中医医院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托管或兴办养老机构,中医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开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医养结合机构依法进行多点执业,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的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范围。养老机构设置的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受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健康教育、免费体检等服务。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建设一批中医特色医疗与养老相结合服务示范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等为一体的养老院或康复医院。(责任单位: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

10. 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整合区域内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养生保健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资源,建设融中医药文化产业、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一体的敦煌中医健康文化旅游生态养生园。发挥敦煌旅游资源优势,开发推拿按摩、针刺艾灸、拔罐药浴、沙疗、药膳美食等可体验、可消费的养生保健综合旅游项目,开发推广大枣干果、罗布麻茶等养生保健产品。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管理。举办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交流合作,扩大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旅游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卫计局)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11. 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把师承教育贯穿于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继续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和“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支持和鼓励确有专长人员和传统医学师承人员依法依规参加执业考试考核。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特别是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责任单位:卫计局)

12. 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加强中医医院科研能力建设。加大李可传承思想和立新七针等具有独特路径、疗效的中医药技术临床推广和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治未病、康复技术和产品开发。(责任单位:卫计局、科技局)

(四)着力发展优质食药材产业。

13. 建设优质林果、药食两用果蔬生产基地。以敦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依托,建设优质林果、药食两用果蔬等食材药材生产基地。全力推进集品种培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为一体的药食两用果蔬全产业链开发进程,提高药食两用果蔬附加产值。通过政府鼓励、政策扶持,着力发展红枣、枸杞、葡萄、李广杏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强红枣、罗布麻、锁阳、枸杞等系列健康养生保健产品开发,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促进红枣、枸杞等养生保健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餐馆、进乡村,初步形成健康保健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产业链。围绕食材药化、药材食化,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开发、经营药膳产品,引进药膳生产销售企业在我市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健全完善药膳产品推广应用链条。做大做强中药产业,争取将锁阳等特色中药材纳入国家药食同源管理目录或申报为新资源食品。(责任单位:农牧局、林业局、卫计局、食药监局)

(五)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4. 加强中医药文化融合发展。推动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理念,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形成良好行业风尚。以敦煌中医药文化与健康产业国际论坛举办为契机,打造“敦煌医学”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平台。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村级三件事”工程,即设立健康文化墙、村医开展健康沙龙、为农户发放保健包和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在行政村、社区及家庭普及中医药文化及养生保健知识。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中医药文化产品,将中医药融入群众生活,培育中医药文化品牌、企业,逐步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责任单位:卫计局、文广局、工信局、各镇)

(六)积极推动中医药交流合作。

15. 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与贸易往来。充分利用敦煌文博会平台,积极争取“一带一路”合作建设项目,支持开展学术交流、文化传播、海外惠侨等大型活动,发展中医医疗体验、养生保健旅游服务产业,发挥中医药在促进人文交流等领域的独特作用,推动中医药文化对外交流传播。推动成熟的中医药产品以药品、植物药、保健品、功能食品等多种方式在海外进行注册,推进多层次、宽领域中医药国际贸易。(责任单位:发改局、文博办、外事办、工信局(商务局)、旅游局、食药监局、教育局、卫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中医药法治化建设。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的实施政策措施,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的修订完善。加强中医药监督体系和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能力。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创新监督方式,建立监管平台,提高中医药舆情监测和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食药局)

(二)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国家和省、市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资金向基层倾斜。中医药事业经费占全市卫生投入10%以上,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范围。合理确定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的劳务价值。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完善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补偿机制。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在基本药物政策中,增加国家基本药物甘肃补充目录中的中成药品种。(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食药监局)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开发引进、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体制机制。建立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和中医药师承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活动,培养高层次和实用性中医药人才、高层次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做好省级名中医、省级基层名中医、中医世家评选申报推荐工作。(责任单位:卫计局、人社局、教育局、)

(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中医医院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发展中医远程医疗,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等功能。积极开展网上预约挂号、候诊提醒、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卫计局、发改局、工信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敦煌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强化组织协调,扎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

(二)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负责中医药管理的机构,完善职能,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体质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媒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中医药在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鼓励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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