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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更新时间:2019-01-09 17:29:2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2收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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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9-20日举行,现考生处于备考阶段,环球网校小编为了让考生更好备考特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希望考生掌握。

【知识点】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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