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会计师考试技巧 >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的伪造和变造如何区分?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的伪造和变造如何区分?

更新时间:2019-01-17 14:25:3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88收藏35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举行,很多考生初学教材时会混淆一些知识点,环球网校小编特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票据的伪造和变造如何区分?”本文针对票据的伪造和变造方面进行讲解,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1.票据的伪造

判断 伪造签章
伪造者假冒或者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
后果 ①伪造者没有自己的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②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2.票据的变造(签章以外其他事项)★★

判断 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
后果 ①变造前签章的,对变造前的内容负责。
②变造后签章的,对变造后的内容负责。
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票据伪造的有( )。

A、张某以王某的名义签章出票

B、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更改了金额

C、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更改了付款日期

D、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背书

【答案】 AD

【解析】 根据规定,票据伪造的伪造人是假冒他人名义签章,而票据变造是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伪造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

A、票据责任

B、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相应的刑事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票据伪造行为中,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民法上的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注册会计师资格查询

注册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