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级经济师 > 高级经济师备考资料 > 2019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分析专练(三)

2019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分析专练(三)

更新时间:2019-10-16 17:10:1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0收藏10

高级经济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对于从事金融财务行业的人员来说,考证是少不了的,其中高级经济师算是含金量比较高的证书之一了,很多相关从业人员为了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纷纷备考,为此,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19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分析专练(三),希望能为大家备考高级经济师提供帮助。

【案例】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 400 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 200 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100 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问题】

1. 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

2.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

3. 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4. 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参考答案】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200的发起人。本案中有2个国有企业。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该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5千万元注册资本符合规定。

3.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出资资本的 20%, 而火炬厂的工业产权作价已超过了注册资本的 20%, 不符合法律规定。

4.《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 ,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两个发起人的出资所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这一要求,因此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2019年高级经济师各地区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不一,为避免大家错过报名时间,环球网校推出“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一经预订,环球网校会及时为大家推送2019各地区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考试节点信息提醒,抓紧时间预订吧!

以上内容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分析专练(三),大家一定要认真吸收理解,以便在接下来的考试中能够得心应手,最后祝愿大家都能够取得一个理想的成绩,另外,如果想要学习更多高级经济师备考知识点,请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取。

高级经济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高级经济师资格查询

高级经济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高级经济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