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三节公示催告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三节公示催告

更新时间:2019-12-06 09:50:4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8收藏19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三节公示催告”无论如何,基本功很重要,希望考生在基础阶段一定要学牢固,以下文章分享第三章票据权利丧失补救措施内容,供学习。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节票据

票据权利丧失补救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票据丧失补救措施: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厉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制度或程序。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小贴士: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三节公示催告

2020初级会计考生现阶段可安心备考,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部分地区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没有公布,只要填写后我们届时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通知,预约后进入基础学习阶段。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第三节公示催告,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初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