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师备考资料 > 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考点:注销税务登记

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考点:注销税务登记

更新时间:2019-04-03 16:20:0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0收藏25

中级经济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分享的“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考点:注销税务登记”供备考2019年中级经济师财税专业考生参考,希望对大家备考经济师考试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中级经济师考试频道……

相关推荐: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税考点汇总

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銷菅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菅地点变魂,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019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将于11月2-3日进行,小编提醒大家抓紧时间备考,为帮助大家更方便查询备考资料,小编特做了整理,考生可点击以下“资料下载”免费下载经济师历年真题、高频考点、备考计划等资料……

中级经济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刘洋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经济师资格查询

中级经济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经济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