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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职业大学招聘教师15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9-06-20 14:59:14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1498收藏749
摘要 2019新疆职业大学招聘教师15人公告,教师招聘报名时间:6月19日-6月27日,报名地址:新疆职业大学行政楼四楼409办公室。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四)考试

1、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04至1010),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含专业技能考核)。

2、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11至1012),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

3、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由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命题。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上公布。

5、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04至1010),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岗位类别为辅导员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11至1012),只进行结构化面试。

(1)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为:1004至1010)

试讲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

①报考人员在试讲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②试讲人员由应聘学院指定相关教材和试讲内容,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2)结构化面试(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为:1004至1010;岗位类别为辅导员岗位的<岗位代码为:1011至1012>)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①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②面试部分各分项均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公布。

6、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为:1004至1010):总成绩=结构化面试×40%+试讲×60%

管理岗位(岗位代码为:1011至1012):总成绩=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新疆职业大学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上公布体检人员、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职业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察

1、新疆职业大学派出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将提交到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职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职业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职业大学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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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

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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