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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四节城镇土地税纳税人和范围

更新时间:2019-07-24 09:03:2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9收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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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阶段开始,在预习阶段大家可以把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作为自己的重点学习资料,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知识点:第六章第四节城镇土地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本文分享城镇土地使用税内容,请考生认真学习。

编辑推荐: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汇总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城镇土地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

受益人纳税

【注意】房屋租赁,由“出租方”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注意】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注意】公园、名胜古迹内索道公司经营用地,按规定缴纳

【注意】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相关练习题

【多选题】关于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的有()。

A.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

B.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C.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D.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为纳税人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A.军队用于出租的土地

B.寺庙内宗教人员的宿舍用地

C.财政拨付事业经费单位的自用土地

D.市人民政府的办公用地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国家机关、军队、宗教寺庙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A是军队营业用地,不能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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