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教材精讲:第四章第一节
第四章 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程序和评标方法
一、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和程序
(一)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建设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项目特点、工程监理单位的选择空间及工程实施的急迫程度等因素合理、合规选择招标方式,并按规定程序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招投标手续,接受相应的监督管理。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建设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工程监理单位参加投标,向其发售监理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中优选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过程。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等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监理任务。
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其优点是能够充分体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有助于打破垄断,实现公平竞争。公开招标可使建设单位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投标人中选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工程监理单位,能够大大降低串标、围标、抬标和其他不正当交易的可能性。
公开招标的缺点是,准备招标、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大,因此,招标时间长,招标费用较高。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建设单位以投标邀请书方式邀请特定工程监理单位参加投标,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中优选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过程。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为选择性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不需要发布招标公告,也不进行资格预审(但可组织必要的资格审查),使招标程序得到简化。这样,既可节约招标费用,又可缩短招标时间。邀请招标虽然能够邀请到有经验和资信可靠的工程监理单位投标,但由于限制了竞争范围,选择投标人的范围和投标人竞争的空间有限,可能会失去技术和报价方面有竞争力的投标者,失去理想中标人,达不到预期竞争效果。
(二)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程序
1.招标准备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招标组织,明确招标范围和内容,编制招标方案(包括:划
分监理标段、选择招标方式、选定合同类型及计价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安排招标工作进度等)等内容。
2.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组织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的审查。只有资格预审中被认定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排除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招标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2)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因素、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的审查。
建设工程监理资格审查大多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
4.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5.组织现场踏勘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8.开标、评标和定标
9.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构成文件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二、建设工程监理评标内容和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属于服务类招标,其标的是无形的“监理服务”。建设单位在选择工程监理单
位最重要的原则是“基于能力的选择”,而不应将服务报价作为主要考虑因素。
(一)建设工程监理评标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评标办法中,通常会将下列要素作为评标内容:
(1)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素质。
(2)工程监理人员配备。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能力和业绩是建设工程监理评标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大纲。建设工程监理大纲是反映投标人技术、管理和服务综合水平的文件,反映
了投标人对工程的分析和理解程度。评标时应重点评审建设工程监理大纲的全面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其应用能力。
(5)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报价。
(二)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方法
综 合 评 标 法 | 定性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议较优者作为中标人,也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中标人。 定性综合评估法的特点是不量化各项评审指标,简单易行,能在广泛深入地开展讨论分析的基础上集中各方面观点,有利于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的直接对话和深入交流,集中体现各方意见,能使综合实力强、方案先进的投标单位处于优势地位。缺点是评估标准弹性较大,衡量尺度不具体,透明度不高,受评标老师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可能会出现评标意见相差悬殊,使定标决策左右为难。 |
定量综合评估法 | 又称打分法、百分制计分评价法。 定量综合评估法是目前我国各地广泛采用的评标方法,其特点是量化所有评标指标,由评标委员会老师分别打分,减少了评标过程中的相互干扰,增强了评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需要注意的是,评标因素指标的设置和评分标准分值或权重的分配,应能充分评价工程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体现评标的科学、合理性。 |
(三)建设工程监理评标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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