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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9月29日)

更新时间:2019-09-29 11:33:07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6收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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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距离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还有20天,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9月29日)”需要考生熟悉考试题型及做题思路,每天进步一点,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今日练习第三章第四节用益物权试题:

编辑推荐:2019年9月份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汇总

单选题

1.下列关于无偿划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最长为30年

B.最长为70年

C.一般没有使用期限限制

D.最长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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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2.甲向乙借用一台机床。借用期间,未经乙同意,甲以所有权人名义,以该机床作价出资,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公司其他股东对甲并非机床所有人的事实并不知情。乙发现上述情况后,要求返还机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出资无效,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乙有权要求返还机床

B.甲出资无效,应以其他方式补足出资,乙有权要求返还机床

C.甲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甲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甲出资有效,乙无权要求返还机床,但丙公司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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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无权处分的相关规定。本题中,由于丙公司和股东并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而且已经交付了机床,支付了合理对价(股权),适用善意取得,甲的出资有效,乙不能要求丙公司返还机床。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是( )。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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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D当选。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将在12月下旬公布成绩。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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