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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及冲刺题:票据的伪造

更新时间:2019-09-29 13:50:3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6收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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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临近,环球网校小编特整理分享“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及冲刺题:票据的伪造”,希望可以帮助广大考生考前巩固经济法考点,查漏补缺,考生可配合试题进行练习。

票据的伪造

判断 伪造签章
伪造者假冒或者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
后果 ①伪造者没有自己的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②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小编同时搭配《经济法》票据的伪造相关的练习题,结合考点刷题,让您更好理解考点,通过习题来检测一下自己的复习效果吧!

练一练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票据伪造的有( )。

A、张某以王某的名义签章出票

B、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更改了金额

C、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更改了付款日期

D、张某以王某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背书

【答案】 AD

【解析】 根据规定,票据伪造的伪造人是假冒他人名义签章,而票据变造是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伪造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

A、票据责任

B、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D、相应的刑事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票据伪造行为中,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民法上的赔偿责任。

注册会计师考试将在2019年12月下旬公布成绩。为了方便考生及时获取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时间,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请及时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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