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财税会计师政策法规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更新时间:2020-01-14 17:17: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120收藏36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会计实训频道持续为广大考生提报考须知、复习资料、政策法规、学习教程、经验分享等常用咨询,今日发布《会计实操: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具体文章内容如下。更多会计实训信息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政策措施,自1995年全面开征以来,在提高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筹集资金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残保金制度,经国务院同意,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残保金征收政策等进行调整和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公告》,主要目的是为全面落实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残保金申报事宜。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征收标准上限口径。按照有关政策,将原申报表中“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修改为申报表第6列“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按“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孰低填写。

(二)落实分档征收及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按照《通知》规定的残保金征收政策,在申报表第8列“本期减免费额”项中,增加3个减免费额计算公式。

(三)规范申报表格式。按照规范报表的要求,将原申报表中第2列“费款所属期起”和第3列“费款所属期止”放在表头位置。同时,对申报表中“缴费人声明”“经办人”等事项进行统一规范。

三、实施时间

缴费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的,适用本公告。

本文内容为:《会计实操: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查找更多“会计实务账务处理”您可以点击下面“会计实训真账实操”链接~小编祝各位考生圆梦银行,同时小编也上传了关于银行招聘的辅导资料,免费下载~

财税会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张炤鹏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财税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