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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营改增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0-01-20 09:54:4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2收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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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基础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营改增免征增值税”无论如何,基本功很重要,希望考生在基础阶段一定要学牢固,以下文章分享第四章增值税税收优惠内容,供学习。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的背后原因:

1、产业扶持

2、非经营项目

3、特殊照顾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营改增免征增值税

【2019真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

A.婚姻介绍所提供的婚姻介绍服务

B.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C.电信公司提供语音通话服务

D.科研机构进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仪器

【答案】ABD

【解析】婚烟介绍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税。

2020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将于5月9日-5月17日进行,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待各省初级会计准考证打印时间公布后,只要填写后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通知,预约后进入基础学习阶段。

以上内容是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四章第二节增值税免税项目,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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