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级会计职称 >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20: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20: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更新时间:2020-05-29 13:57:5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72收藏28

中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进行中,小编都给你整理好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高频必考知识点内容,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20: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碎片时间就能学习,巩固知识点,都是精华考点要不要看?希望考生掌握以下内容。

编辑推荐: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汇总

【高频考点20】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合伙人事务处理

2、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约定优先。

3、合伙人权利:享有同等的权利;所有合伙人查阅财务资料;提出异议的权利。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企业名称;

(2)改变经营范围、地点;

(3)处分企业不动产;

(4)转让企业的知识产权;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5、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解释: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强制)。

(3)有限合伙人的(8种行为)“提建议;参与决定入退伙、事务所;查阅账簿、财务报告;诉讼;为本企业担保”: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2020中级会计考生学习阶段,可提前填写环球网校特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如考试时间有变化,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中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中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