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行业动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本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5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已经缴纳符合本公告规定缓缴税款的,可申请退还,一并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缴纳。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税务师考试报名正在进行,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安心备考,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将以短信形式提醒您2020税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税务师行业动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请持续关注!为方便考生,我们提供更多税务师免费试题资料及备考技巧,详情点击下方按钮查看。
最新资讯
- 中税协发布:2024年度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通知2024-05-17
- 河北税协:做好2024年河北省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宣传工作2024-05-16
- 海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召开2024年度税务师考试报名宣传动员会2024-05-15
- 关税法公布,税务师考生要了解有哪些变动2024-04-29
- 关税法主要内容有哪些?有关负责人就关税法答记者问2024-04-29
- 财政部发布: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04-29
- 税务师关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发布,7月1日起施行2024-03-21
- 税务师关注:《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提到这些税费内容2024-03-15
- 税务师注意:《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发布2024-03-13
- 税务师关注:2023年度个税汇算十问答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