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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训: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更新时间:2020-08-04 15:04:3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0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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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会计实训: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本文分享了灵活就业人员能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吗?会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希望涉及到此税务处理的学员注意哦!

问: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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