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地产估价师 >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大纲 > 2020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

2020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

更新时间:2020-08-14 16:11:24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7收藏1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越来越近,报名工作预计会在8、9月展开,临近考试,各位考生应加强常考考点记忆,接下来小编将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教材考点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管理体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体制是指由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部门及其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相互关系等组成的有机整体。《房屋征收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管理的分工如下:

(1)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相应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其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4)房屋征收的监督与指导部门。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房屋征收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列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温馨提示: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待定,为您能够专心备考,不用费心留意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环球网校推出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您可及时收到2020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考试信息通知。在新教材发布前,我们可以使用2019年的教材先进行复习,因为房估考试涉及的知识点和内容非常多,提早备考是很有必要的。

您在备战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中,需要房地产估价师复习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点击免费下载>>>房地产估价师高频考点/历年真题/章节练习资料”免费下载学习,祝您备考顺利!

房地产估价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查询

房地产估价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房地产估价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